通訊報導內容
馬步生風辭舊歲,吉羊起舞迎春來,迎接民國104年的同時,回首本人自接任本基金會第七屆董事長職務至今,已邁入第二年,無時無刻不戰戰兢兢、克盡職責,心中充滿感恩,仰蒙所有支持愛護我們的朋友及贊助者、董事、顧問及委員們的支持與奉獻,使得本基金會愛滋防治工作更為順利,本人在此萬分感謝! 依據疾管署最新資料顯示,國內愛滋新增人數自2009年起逐年上升,直到2014年出現反轉,然愛滋感染的年輕化,使得愛滋預防與教育工作也相對重要,基金會秉持關懷愛滋的精神,投注更多精力與資源在各項教育訓練上,自84年辦理首次愛滋病護理研習會,至今共舉辦100餘場次,研習會的內容涵蓋愛滋病專業、倫理、法規、性別、感染控制及品質等,共培訓了23,034位愛滋病護理專業人員,其中2005年至2014年本會接受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原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委託,辦理愛滋個案管理師基礎核心教育訓練(初階)、愛滋病個案管理師實務繼續教育訓練(進階)、愛滋病個案管理品質繼續教育與愛滋個案管理師接觸者追踪共計培訓愛滋個案管理師3,740人;另協助新北市衛生局針對武林國小及樹林區文林國小高年級學生實施校園宣講,也向竹南高中、嘉義縣協志工商進行愛滋防治宣導工作,以及辦理103年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之社區醫學基本訓練,均有豐碩績效。 進行兩岸學術交流亦為本會重要工作,為將台灣愛滋病防治護理經驗與大陸護理人員分享,上海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主管護師葉虹、陸豔等2位代表參加本基金會於2014年8月31日至9月1日辦理之二天愛滋病個案管理師實務繼續教育訓練(進階),並參訪陽光酷兒中心及財團法人臺灣愛之希望協會二單位,另分別於9月11日及14日接待北京參訪團一行4人與南京護理參訪團一行6人來台;2014年12月6日本基金會組團至北京市辦理兩岸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培訓班,共有110餘人受惠。 為鼓勵護理人員從事愛滋病護理研究並提升愛滋病護理專業發展,本會於2014年開始辦理專案實務計畫補助,目前獲補助之專案實務計畫有獎勵愛滋病照護優良護理人員暨優良愛滋病個管師、愛滋病微電影創作選拔及獎勵護理人員照顧愛滋病人深耕服務計畫共三件(7個單位),希望能促進更多醫療單位與個人投入愛滋防治工作,在此要特別感謝陳韓老師、聚元股份有限公司、怡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曾雲立董事長、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楊頭雄董事長的指導與支持,使本會會務更形擴大推展。 今年適逢本會創會20週年,為此我們將舉辦系列慶祝活動諸如進行護理人員照護愛滋的研究調查、將本基金會每年舉辦愛滋病護理有獎徵文集結成專冊電子書、辦理感恩募款餐會及一系列推廣愛滋教育研習會等,竭誠歡迎大家熱心參予共襄盛舉,讓愛發光,讓我們勇往前行。 展望新的一年,我們仍會秉持先進們創會的理念與精神,繼續在愛滋防治上貢獻心力,並結合民間團體、護理專業人員及民眾的力量,以關懷取代歧視,讓台灣的愛滋人權與國際接軌,邁向「Close the Gap」的目標。 董事長 劉 麗 芳
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委員 李慶玟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2014年12月23日表示,有鑑於越來越多愛滋病患有器官移植需求,經過衛生福利部、疾管署、愛滋學會召開多次協調會終於2014年12月19日達成共識,未來愛滋感染者只要病情控制得宜,體內病毒量低,將可以接受器官移植。不論是排隊等待器官或接受親人捐贈,都跟一般的患者一樣,一視同仁。新制上路後,即能享有與一般患者同等的就醫權益。這無疑是愛滋感染者最好的新年禮物,亦是愛滋感染者醫療人權的大躍進。 還記得在2014年初一名肝炎嚴重的愛滋患者急需換肝,家人想要捐肝,但醫師卻愛莫能助,礙於現行器官捐贈條例規定,愛滋感染者不具有等待器官捐贈資格,且不在親屬活體器官移植的範圍中,讓病患及家屬無奈又無助。 當時國內法令規定,愛滋感染者不但不能捐器官,也不能夠接受器官移植,讓不少必須洗腎、換心、換肝的感染者,不但不能排隊等候器官移植,就連有親人願意捐贈也不行。 愛滋在國內一向被認定是「特別的」疾病,器捐相關辦法也將愛滋病視為禁忌症,不但愛滋感染者器捐一律棄而不用,就連愛滋感染者也不准接受器官移植,害怕所移植的器官到頭來仍因為藥物激化免疫反應被「浪費掉」。而一般醫院也不願意幫愛滋病患進行器官移植手術。但器官捐贈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提到,顧及愛滋感染者的醫療人權與公平正義上的考量,加上國外資料顯示,只要接受常規治療,接受器官移植的愛滋感染者,移植之後的狀況普遍良好。且歐、美先進國家多已開放感染者與一般人參加器捐的排序,愛滋病已經是像C肝一樣的慢性病,不該再被歧視、被剝奪器捐的機會。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也表示,過去不讓感染者作器捐,是因將愛滋視為絕症,但由於醫學進步,愛滋病已形同慢性病,可用藥物妥善控制,感染者壽命也與一般人相近,應平等給予器捐的機會。 依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初步估計,目前等待肝臟移植的愛滋感染者約個位數,需要腎臟移植則約10人。透過該項新制,希望能鼓勵愛滋感染者積極就醫,因為必須符合以下四大條件,才有機會獲得器捐。 愛滋患者接受器捐條件如下: 1. 接受醫師診治,持續接受治療6個月以上。 2. 具有一定免疫力,淋巴免疫細胞指數CD4大於200。 3. 連續6個月體內愛滋病毒量要小於50、幾乎測不到病毒。 4. 未罹患未能控制的癌症及其他嚴重感染疾病。 然而新制實施後,對醫療人員亦是一大挑戰,有些醫院器官移植醫療團隊面對愛滋受贈者時,可能多有顧忌,醫護人員怕有受感染之風險,甚至不願執行手術,其實只要設立完善的防護作業流程,其他沒有問題,重點仍是加強醫護人員教育,否則空有規定,卻沒人願意執行,只怕流於形式而已。另外處理更為複雜的是移植後病人抗排斥藥物與抗病毒藥物長期的使用,如何取得平衡?這些都是醫療人員將面臨的新挑戰。 至於另一項「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給感染者」等敏感議題,由於涉及到修法,且目前專家們意見分歧,尚未能達成共識,愛滋病學會副秘書長柯乃熒表示仍會努力爭取、推動,以確保所有感染者的就醫權益,我們期待更進一步愛滋感染者醫療權益的邁進。 (本文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護理長)
靳曾珍麗董事長逝世四週年追思活動 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前靳曾珍麗董事長逝世至今(103)年5月屆滿四週年,靳曾董事長不僅致力於臨床及教學護理工作多年,擔任兩屆立法委員,並於民國84年成立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提升了愛滋病護理專業水準。為了感念靳曾董事長對社會的卓越貢獻與樹立的護理典範,本基金會董事長劉麗芳邀請靳曾珍麗董事長之昔日親朋摯友與舊屬共39人於4月26日上午齊聚台中大度花園公墓共同舉辦『靳曾珍麗董事長逝世四週年追思』活動。 各界代表向靳曾珍麗董事長獻花表達深深的追思,並表示護理界已將對靳曾董事長的追念化為對護理工作的熱忱與努力。同時邀請立法院楊瓊櫻委員追憶靳曾委員在立法院的貢獻,追思會上各團體代表真情流露,追憶對靳曾董事長的思念,其無私的付出、以大愛譜出了不凡的一生,是所有護理人員的楷模與明燈,令後輩們永遠追憶與感念。
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收支決算表 中華民國103年01月0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 單位:元
感謝下列單位及個人熱心捐款。您的贊助款將會用於愛滋病防治、宣導、研究及護理人員教育訓練、感染愛滋病之各種補助項目。茲將103年7月至12月31日捐款單位及個人芳名登錄於本通訊,以昭公信(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靳曾珍麗董事長獎助金
捐 款 芳 名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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